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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企业复工备案工作流程的通知

时间:2020-02-16 19:50:40 来源:区政府办 浏览次数:

各街道、企业开复工保障组各成员单位:

为规范复工备案流程,提高备案工作效率,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大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开发了“大连市企业复工复产服务管理系统”,现已开始启用。该系统以企业办公经营所在街道进行分组,后台备案相关事项审核由街道级管理员确认。为与市里复工备案系统尽快实现工作对接,更好地指导服务复工企业,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将从218日起调整我区企业复工备案工作流程,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街道负责企业复工备案网上审核

各街道确定2名工作人员(AB角,日常备案工作由1人负责)为复工复产系统的管理员,每日对辖区企业网上提交的备案信息和重大事项报告进行及时审核,确认后企业即可复工。各街道管理员的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请于217日上午11点之前报区科工局,由区科工局进行统一培训。

二、各行业监管部门负责企业复工后现场指导检查

区科工局每日统计汇总各街道备案通过的企业信息,按照企业的行业类型(综合考虑企业所在地、主营业务、各部门人员配备等因素)进行工作分拨,报请企业开复工保障组分管区领导后确定,由保障组各成员单位安排人员对复工企业进行现场指导和检查。核实企业是否如实申报,是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督促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切实关心企业生产经营,采取有效措施为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检查中如发现问题,立即要求企业整改;情节严重的,责令暂缓复工、勒令停工。对于责令停工的,第一时间电话通报区科工局,随后形成文字稿加盖公章后转为PDF格式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联系人:田红航/唐煜越,联系电话:83703562/83703563,电子邮箱:xgkgj83703563@163.com)。

三、相互衔接做好过渡期间复工企业备案工作

各街道、企业开复工保障组各成员单位要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疫情防控各项政策、防控知识和大连市企业复工复产服务管理系统,扩大企业知晓率,提高系统备案效率,切实做好企业开复工前后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本通知发布后,如有企业第一时间联系各行业监管部门要求备案,由各部门工作人员负责做好解释工作,并向企业发送“大连市企业复工复产服务管理系统”二维码,与企业办公地所属街道系统管理员相互衔接,引导企业登录系统进行备案操作,防止出现工作衔接不畅问题。对备案工作过渡期间出现推诿扯皮、不及时审核等问题导致产生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

 

 

           西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代章)

                                   202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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