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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市指挥部第6号令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通知

时间:2020-02-26 18:52:39 来源:区政府办 浏览次数:

西疫指办发〔202023

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的决策部署,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大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6号),结合我区实际,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我区贯彻落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具体措施如下:

一、做好分区分级管理

根据大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6号),我区疫情风险评定为低风险一级,实施“外防输入、统筹管理”策略。在全区总体按照低风险一级管控的基础上,结合全区各街道疫情现状、人口分布、外来人口数量等因素综合研判,对部分重点区域和企业实施差异化管控并进行动态调整。

1.强化低风险一级管理

做好科普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加强个人防护。综合运用大数据、二维码等科技手段,为群众生活和企业生产提供更多便利条件。

各街道、社区要严格落实全省城乡社区(村)疫情严查严控措施30条(第二版)要求,落实小区居民出入通行证制度,确保本小区人员(按要求需实行居家隔离的人员除外)正常出行,对外来人员进行测温、登记,主动询问外来人员健康状况、来访事由、14天内是否有省外旅行史等信息。对进出人员均要求佩戴口罩。在加强快递、外卖配送人员健康防护管理的基础上,进行测温、登记后允许进入小区、社区、物业等区域进行投递,提倡实行无接触配送。加强消防通道管理,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区科工局牵头制定企业防控工作指南和复工工作清单等,分阶段逐步推进工作,做到复工前有准备、复工时有管理、复工后有监督。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口罩等防疫物资,宣传兑现国家、省、市、区支持企业各项扶持政策。加强开复工企业监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求企业严格落实全省企业及员工疫情防控措施20条(第二版)要求,突出抓好员工健康管理、人员进出管理、聚集性活动管理和交通出行防护四个重点环节,强化作业车间、就餐场所、宿舍居家、隔离场所四个重点区域防护。企业要配备疫情防控指导员,做好通风、消毒、体温检测等防控工作;根据旅居史、接触史等因素,将员工分为风险可控、低风险、高风险,实行分级管理、分批到岗、分岗复工;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认真制定发生首例确诊病例应急预案。区卫生疾控部门要对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指导检查。

2.强化重点区域分区分级管理

对划定为重点的区域,加大对疫情高风险地区来连返连人员精准管理。区住建局统筹指导各街道、社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在做好环境整治的基础上,适当开展化学消毒工作。

3.强化重点企业分区分级管理

对划定为重点的企业,在做好上述措施的基础上,进行分类精准施策。 外来人员集中企业,加强外来人员管控,严格执行登记、体温监测、隔离等措施,实行日报告制度; 聚集性企业,通过采取限流、疏导、错峰等措施,避免人员聚集;播散性企业,加强消杀工作,保持办公和作业场所、员工集体宿舍等区域空气自然流通,保证空调系统运转正常,及时清洗空调滤网,及时开窗通风换气; 外籍人员较多企业,严格做好人员登记、体温监测、隔离等工作。各行业管理部门和街道要每日监控企业疫情防控情况,及时掌握变化情况,排查风险隐患,堵塞管理漏洞。

各街道、行业管理部门可根据区指挥部对居民小区、企业风险等级研判的基础上,参照市疫情防控专家组提出的指标体系,结合本辖区内外来人口数量等实际情况,对所辖区内居民小区等区域、企业风险等级评定、差异化管理。同时,根据疫情变化情况相应动态调整。风险评定结果及动态调整情况报区防疫指挥部备案。

二、做好外地来连人员管理

1.各街道、社区要严格落实全省城乡社区(村)疫情严查严控措施30条(第二版)要求,做好省外(含周边国家)来连返连人员排查工作,做到严格排查“十清楚”。

2.省外(含周边国家)来连返连人员,自抵连之日起,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观察14天的要求。对于低风险或没有疫情的地区来我市务工人员在有当地健康证明和确保点对点安全运输的情况下,可以不实施14天隔离。

3.对湖北(含周边国家)等疫情高风险地区或途经疫情高风险地区来连人员,继续实行由属地社区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双重精准管理模式,加强跟踪管理和健康监测。

三、做好分类统筹管理

1.区卫健局组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保证市民基本医疗服务的基础上,继续加强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管理,强化不明原因肺炎主动监测,加大疑似病例筛查力度,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强化医疗机构内感染防控措施,做好新冠肺炎出院病例跟踪随访。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和机制,加强部门间信息互通和措施互动,完善联防联控机制,科学动态研判疫情趋势,分级精准防控。加强溯源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管理,强化病例发现报告、流行病学调查质量和时效性,及时查清病例行动轨迹和接触范围,实现溯源闭环管理。加强对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指导检查。

2.区教育局继续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含校外培训机构)及幼儿园监管,在省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开学时间之前,严禁组织学生提前返校或提前开课开学,不得举行任何线下教学和聚集性活动。

3.全区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在非疑似病例、没有密切接触史、外地返连解除隔离的前提下,统筹安排错峰上下班并报区委办、政府办备案。已经下沉到疫情防控一线的人员,根据区指挥部的安排,继续在现防控岗位工作。

4.各行业主管部门继续做好公共场所疫情防控管理。除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书店、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校外培训机构、社区活动场所、网吧、舞厅、酒吧、KTV、公共浴室、养生按摩店、美容院、室内健身房、体育馆、游泳馆、室内景区等空间相对密闭、人员相对集聚的经营性场所继续暂停对外开放外,其余场所有序正常开放。所有营业场所人员须严格执行戴口罩,做好通风、消杀等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控制人员密度,人员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餐饮服务经营者不提供堂食服务,采取打包外带或者无接触外卖配送。养老及托养机构实施封闭管理,殡葬机构取消告别仪式等聚集性活动。

四、严格工作要求

1.各部门、各街道要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精准防控、精细管理,科学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2.各部门、各街道要加强配合,按照“条块结合”的原则做好全区各行业、各区域、各点位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覆盖、无盲区”。

3.各部门、各街道要加强对重点区域和企业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

  

                                             西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代章)

                                               202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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