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08 17:21:32 来源:区政府办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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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疫指发〔2020〕5号
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企业复工前后的疫情防控工作,现将大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全市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复工生产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1.各企业在复工之前,要按照《西岗区疫情防控行业监管分工表》向西岗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报送以下材料:①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工作制度②《企业开复工备案表》③《疫情防控承诺书》④《隔离人员情况汇总表》,待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复工。
2.企业要认真组织职工填写《职工复工登记表》,留存待查。
3.企业在复工生产的前期(暂定一个月内),要遵守“零报告”制度,每天向行业主管部门报送《开复工企业人员每日报告表》。
4.企业要按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内容要件》撰写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落实落细企业主体责任。
5.企业要严格落实其他各项安全生产规定,确保生产安全有序。
6.企业在复工前后,确有困难与问题,可向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反映。
7.相关报送材料采取线上报送的方式,各企业可将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后以PDF文件或图片格式(推荐使用PDF格式)发送到对应行业主管部门公布的电子邮箱。
8.企业复工备案工作从通知印发之日起开始实施,直至疫情结束。
附件:1.关于做好全市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复工生产的
通知
2.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内容要件
3.企业开复工备案表
4.疫情防控承诺书
5.隔离人员情况汇总表
6.开复工企业人员每日报告表
7.西岗区疫情防控行业监管分工表
西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政府代章)
2020年2月8日
附件:1.关于做好全市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复工生产的通知
4.疫情防控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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