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04 10:44:33 来源:区政府办 浏览次数:
西疫指办发〔2020〕7号
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程度减少人员聚集,避免交叉感染,坚决遏制疫情蔓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区在疫情防控期间严禁开展群众性广场舞活动。各街道要落实好属地责任,加强对管辖区域内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做好群众性广场舞活动的检查监管,如发现群众开展广场舞活动,要进行劝导教育。拒不听劝者,由公安部门采取强制措施。
西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代章)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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