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29 15:23:11 来源:区政府办 浏览次数:
西疫指办发〔2020〕1号
各街道办事处,政府各办局及各相关单位:
现将《西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废弃口罩收集处置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西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代章)
2020年1月29日
西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
废弃口罩收集处置工作方案
当前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口罩作为预防病毒传播最有效的个人防护物品,科学收集处置废弃口罩意义重大。为防止废弃口罩造成二次污染,按照市城管局的统一要求,结合我区防控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未发现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时:参照生活垃圾收运工作分工,各机关、单位、部门各尽其职,分别负责各自范围内废弃口罩的收集,组织专人投放至本单位专用容器。市政中心负责各专用容器内废弃口罩的收运、处置。居民废弃口罩可随生活垃圾中的其他垃圾一起送至填埋场或焚烧厂。
发现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时:由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指导和执行废弃口罩等防护用品的收运、处置。
各医院、发热门诊、卫生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医疗系统产生的废弃口罩,由环保部门按照医疗垃圾有关程序收集、运输和处置,不得进入城市生活垃圾收运系统。
二、专用容器设置与配备
现阶段,一些单位、部门、场所和相关人群,在疫情防控期间仍需开展各项应急保障工作,特别是汽车站、火车站等交通枢纽,行政服务大厅等对外服务窗口,街道、社区等一线工作单位及快递人员、环卫工人等接触人流较多的行业和群体,对这些单位和人员的口罩要封闭收集,单独收运,集中处置。
1.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应在单位内分别设置废弃口罩回收专用垃圾桶,并贴上“废弃口罩回收”的标签,垃圾桶内设塑料袋内衬,避免废弃口罩与容器直接接触,单位选派专职保洁人员统一袋装密封后,交由环卫部门指定的废弃口罩收集专车,严禁将本单位收集的废弃口罩交给社会上其他组织或个人。(责任单位:各单位、各部门)
2.环卫主管部门要组织专车专人每天定时定点上门收集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废弃口罩,并进行登记管理,所有回收口罩应送往焚烧厂焚烧,严禁外流。回收车辆的车牌号及回收专员联系电话将统一发放给各部门、单位、街道社区及相关单位,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联系回收专员,确保废弃口罩不外流。(责任单位:区市政中心)
3.为尽完成快容器配备,区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特别是街道和社区作为此次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部门,将由区市政中心统一新配发“废弃口罩回收”收集桶,其他垃圾禁止投放到专用收集桶中。
三、配置时间
1月29日上午开始启动,1月30日17:00前全部布设完毕。
四、收运规程
1.由环卫作业企业组织专人专收专用容器中的废弃口罩,废弃口罩在收集、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按规定对所有器具和设施进行消毒处置;
2.收运过程中收集的口罩全程密封,避免二次污染;
3.所有收集的废弃口罩将统一送到莲花山转运站,由专门车辆进行装运至焚烧厂进行焚烧;
4.所有专用容器至少每天清运一次;
5.所有专用容器的收运都要有专人专车,专人单独办公,专车单独停放,收运过程中,收运人员要全程佩戴口罩,做好相关防护措施。(责任单位:区市政中心)
五、注意事项
1.在所有专用容器醒目位置贴上“废弃口罩回收”的标贴;
2.通过多种方式告知本单位,本行业废弃口罩投放形式的变化,并积极引导相关人员正确投放;
3.鼓励将口罩剪碎后装袋密封投放,同时号召广大群众和干部职工监督废弃口罩回收桶的收集运输和处置过程,严防这些口罩被二次回收使用。(责任单位:相关部门)
西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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