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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岗区营商环境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4 14:33:01 来源:区政府办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营商局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基本要求,不断提高信息质量,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不断提高。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度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七大类,其中包括部门简介、负责人信息、职能范围、机构设置、信息公开、联系方式、预决算公开。在2023年度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包括负责人类信息1条,信息公开类70条,预决算公开2条。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进一步增强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规范性,进一步优化依申请公开的各环节,做到公开规范,信息具有实效性。

(三)政府信息管理

注重规范和加强信息发布管理,规范网站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工作流程,确保发布信息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在我局信息公开平台相应版块公开惠企利民政策,让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了解我区营商环境新发展、新动态,切实架起政府和人民群众之间的信息桥梁。

(五)监督保障

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要求,加强监督保障,坚持正确政治导向,以制度约束筑牢质量“防火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不强。二是信息公开的渠道较为单一

(二)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严格按上级工作要求,采取以下措施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扩大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对于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痛点,通过信息公开宣传方式予以全面及时回应。加大助企纾困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自身的透明化建设,主动公开与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紧密相关的信息。

二是畅通信息公开渠道打通信息公开服务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的“最后一米”,对于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解答并公开,形成良性互动,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优化政务公开流程管理,使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有速度更有温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区营商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已按时完成区委、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各项工作部署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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