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息公开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食品药品安全 /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公开 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公开
时间:2023-12-04 13:31:01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现将涉及我区2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西岗区欣欣蔬菜水果店经营的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区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西岗区欣欣蔬菜水果店经营的姜(购进日期2023年8月4日),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大连市西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西岗区欣欣蔬菜水果店进行了检查,查明不合格批次姜的购进数量及库存情况,并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监督经营者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经查西岗区欣欣蔬菜水果店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给予免予行政处罚。
二、大连辽海水产食品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裙带菜(藻类干制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区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大连辽海水产食品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裙带菜(藻类干制品)(生产日期2023年7月17日),经抽样检验,产品铅项目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大连市西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大连辽海水产食品贸易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查明不合格批次裙带菜(藻类干制品)的购进数量及库存情况,并督促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监督生产企业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经查大连辽海水产食品贸易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给予罚没款共计伍仟肆佰整。
大连市西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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