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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7-15 13:43:05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大连市西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 《大连市西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1年第2期区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其中涉及不合格食品2批次,涉及我区1家食品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黄豆芽、绿豆芽
(一)抽检基本情况
大连市西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大连通用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对西岗区绍君卤水豆腐店销售的黄豆芽、绿豆芽(购进日期2021年5月25日)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经检验,4-氯苯氧乙酸钠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要求。
(二)对经营者检查情况
大连市西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西岗区绍君卤水豆腐店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同批次不合格食品,经查该经营者当天购进黄豆芽为4公斤、绿豆芽为6公斤,已全部销售,没有剩余。
(三)下架封存及召回情况
因该经营者已无同批次不合格食品销售,且不合格食品为新鲜食用农产品,已销售使用完毕,无法采取下架封存及召回措施。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大连市西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15日大连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411-82758892 举报邮箱:dljubao@dlswxcb.com
西岗区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411-39410943 举报邮箱:xgqwxb50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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