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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9-25 13:13:13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的通告(2020年第17号),涉及我区6家食品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菠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辽宁中北方正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5日对西岗区华祥市场欣欣蔬菜店销售的菠菜(购进日期2020年8月15日)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量》要求。
(二)对经营者检查情况
大连市西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西岗区华祥市场欣欣蔬菜店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同批次不合格食品,经查该经营者购进该批次菠菜12斤,已全部销售,没有剩余。
(三)下架封存及召回情况
因该经营者已无同批次不合格食品销售,且不合格食品为新鲜食用农产品,已销售使用完毕,无法采取下架封存及召回措施。
二、豇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辽宁中北方正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6日对大连糖酒批发交易市场德月蔬菜批发行销售的豇豆(购进日期2020年8月16日)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氧乐果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量》要求。
(二)对经营者检查情况
大连市西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大连糖酒批发交易市场德月蔬菜批发行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同批次不合格食品,经查该经营者购进该批次豇豆10斤,已全部销售,没有剩余。
(三)下架封存及召回情况
因该经营者已无同批次不合格食品销售,且不合格食品为新鲜食用农产品,已销售使用完毕,无法采取下架封存及召回措施。
三、贝类(海螺)
(一)抽检基本情况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辽宁中北方正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对西岗区华祥市场彬彬海鲜店销售的贝类(海螺)(购进日期2020年8月13日)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经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
(二)对经营者检查情况
大连市西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西岗区华祥市场彬彬海鲜店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同批次不合格食品,经查该经营者购进的不合格批次贝类(海螺)40斤,已全部销售,没有剩余。
(三)下架封存及召回情况
因该经营者已无同批次不合格食品销售,且不合格食品为不宜长期保存的食用农产品,正常已食用完毕,无法采取下架封存及召回措施。
四、海水蟹(飞蟹)
(一)抽检基本情况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辽宁中北方正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对大连糖酒副食品批发市场明玲水产摊销售的海水蟹(飞蟹)(购进日期2020年8月13日)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经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
(二)对经营者检查情况
大连市西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大连糖酒副食品批发市场明玲水产摊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同批次不合格食品,经查该经营者购进的不合格批次海水蟹(飞蟹)20斤,已全部销售,没有剩余。
(三)下架封存及召回情况
因该经营者已无同批次不合格食品销售,且不合格食品为不宜长期保存的食用农产品,正常已食用完毕,无法采取下架封存及召回措施。
五、海水虾(皮皮虾)
(一)抽检基本情况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辽宁中北方正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对西岗区华祥市场源旺海鲜行销售的海水虾(皮皮虾)(购进日期2020年8月13日)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经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
(二)对经营者检查情况
大连市西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西岗区华祥市场源旺海鲜行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同批次不合格食品,经查该经营者购进的不合格批次海水虾(皮皮虾)20斤,已全部销售,没有剩余。
(三)下架封存及召回情况
因该经营者已无同批次不合格食品销售,且不合格食品为不宜长期保存的食用农产品,正常已食用完毕,无法采取下架封存及召回措施。
六、海水蟹(飞蟹)
(一)抽检基本情况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辽宁中北方正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对大连糖酒副食品批发市场宋琴水产经销部销售的海水蟹(飞蟹)(购进日期2020年8月12日)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经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
(二)对经营者检查情况
大连市西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大连糖酒副食品批发市场宋琴水产经销部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同批次不合格食品,经查该经营者购进的不合格批次海水蟹(飞蟹)50斤,已全部销售,没有剩余。
(三)下架封存及召回情况
因该经营者已无同批次不合格食品销售,且不合格食品为不宜长期保存的食用农产品,正常已食用完毕,无法采取下架封存及召回措施。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大连市西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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