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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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一期)

时间:2019-12-19 10:48:39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近期出现不合格食品检测结果,涉及我区1家食品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黄豆芽

(一)抽检基本情况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大连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19114日对大连糖酒副食品批发市场卫霞豆制品摊销售的黄豆芽(购进日期2019114)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经检验,4-氯苯氧乙酸钠项目不符合食药监总局农业部公告201511号要求。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大连糖酒副食品批发市场卫霞豆制品摊经营4-氯苯氧乙酸钠(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5年第11号《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的规定。依据《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3号)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一百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我局已将线索移送大连市公安局西岗分局调查处理。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大连糖酒副食品批发市场卫霞豆制品摊经营者卫霞对不合格食品产生原因进行排查,为豆芽在种植过程中使用农药后过量残留导致。该经营者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对进货渠道的管理,确保售出的食品安全。

 

 

   西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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