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协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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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 第38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时间:2024-06-11 09:36:02 来源:区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孙连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探索推进“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新模式,促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健康发展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对本提案的办理概述

首先对您关心和支持我区养老服务事业工作表示感谢!您提出的《关于探索推进“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新模式,促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健康发展的提案》,为我们拓宽了工作思路,提供了可以借鉴的方法。我局对该提案办理高度重视,为此召开了专题研讨会,并结合各级领导指示,对办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相关科室按照局内制定的提案办理任务分解正在开展相应工作。

二、对提案建议的答复

近几年,以社区为依托的居家养老模式正悄然兴起,物业服务企业具有贴近居民的优势,多地探索发展“物业+养老”的新型养老服务模式,破解“家门口”的养老难题。西岗区委、区政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不断通过加强顶层设计、创新服务载体、支持社会参与等措施,让辖区老年人时代下晚年享有获得感、幸福

(一)目前全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情况

目前全区呈现养老“9721”态势,即97%老人选择居家养老,2%老人社区养老,1%老人机构养老。

1.招标专业机构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2022年开始,西岗区政府出资通过招标购买第三方专业团队上门服务,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最终大连市康养集团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中标,由他们建设家庭床位并开展上门服务,建立了西岗区居家养老服务智慧平台并与大连市养老服务平台对接,将服务项目、内容、服务时长、收费标准等在智慧平台公布,社区老人可根据自身需求点击下单,公司服务团队就可接单上门服务,服务全程跟踪。全区已建设了500余张家庭养老床位,2023年7月开始全区60周岁以上低保老人205人全部纳入服务范围。到目前,已上门服务4295人次,共计13083小时。

2.鼓励养老机构开展延伸服务:目前,全区31家养老机构开展延伸服务的有7家,占比22.3%;通过动员,今年有3家养老机构陆续开展了延伸服务,占比达到32%,2023年至今,开展助医、助餐、助浴等延伸服务共计53840余人次,其中,松山颐养院通过手机APP等智能终端和智慧平台助医平台服务23200余人次,其他9家养老机构助餐、助浴等服务30640余人次。

3.广泛开展社区服务和邻里互助:通过“互助养老”,解老人孤独之惑。互助养老作为社区养老的补充,更强调普通居民间相互的帮扶与慰藉。街道通过组织老年人成立“老年人互助会”帮助老年人解决居家养老难题、化解矛盾纠纷、排解精神孤独等现实问题,避免了老年人关上门过日子的孤独和无助,实现了“互助友好,抱团养老”的目的。为互助养老的空巢老人提供全方位生活帮助和指导,让他们在互助的同时活跃了身心,又提高了生命、生活质量。到目前,邻里守望、居民和谐、互助共享蔚然成风。平均每年服务近8万余人次。

4.开展养老助餐服务:在鼓励养老机构开展延伸服务的基础上,加大社区老年助餐网络建设,大力发展社区老年食堂。以普惠性、多样化为发展路径,积极构建覆盖全区、布局合理、共建共赢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打造一批食材可溯、安全卫生、价格公道的标准化社区食堂。目前,全区已建设运营8个社区食堂,运营较好的是香炉礁、民乐、八一路的几家。

(二)政策引领,多措并举,鼓励企事业单位、个人及社会力量,在新建小区配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1.出台文件规范小区建设养老服务设施:2022年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和市城乡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住宅小区配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有关事宜的通知》(大民发202266号),文件要求,凡新建住宅小区必须按照规定要求配套规划建设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标准为建筑面积不低于住宅及公寓总建筑面积3‰,原则上单处用房面积不低于350平方米,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米。对老年人口多、养老服务需求旺盛的新建住宅小区,需配置与本小区养老服务需求相适应的养老服务设施,该设施用房除按配建部分以外,不足部分由开发商按项目成本价格出售给属地政府,用于属地政府提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对于已建成的小区,标准为每100户不低于15平方米建筑面积配置。

2.制定西岗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方案:制定下发了西岗区关于印发<2022年全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西民发2022〕88号)和《2023年西岗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居家养老服务提升试点方案西民发202378号)两个方案中都明确要求,承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机构必须依法确定承接本辖区内试点服务对象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承接机构)。承接机构应同时具备条件:依法在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备案、具备相应服务资质、运营状况良好的为老服务社会组织和企业;依法登记成立、具备相应服务资质且在我市开展养老服务的医养结合机构。应具有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经验,具备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改造、运营管理能力,拥有与服务内容相匹配的管理和服务团队,具有对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专业照护能力、基本医康养服务能力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能力。服务机构近两年内未纳入社会失信名单、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群体性事件。

三是即将出台《关于规范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的通知》:通知中要求,由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按照统一的评估标准,依申请对老年人的自理能力、基础运动能力、精神状态、感知觉与社会参与能力进行评估,确定能力等级并出具评估报告的专业行为,通知中对评估对象、评估机构及人员资质、评估流程、评估结果运用、监督管理等方面都进行了具体规定,规范了辖区老年人行为能力评估工作和享受政府补贴标准。

(三)择优选择重点小区开展物业服务+养老服务”试点工作

1、鼓励物业企业盘活小区既有房屋和设施

一是鼓励物业清理整合居住小区内各类闲置和低效使用的公共房屋和设施,经业主共同决策同意,可交由物业服务企业统一改造用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二是鼓励物业服务企业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协商,将开发企业自持的房屋改造为养老服务用房,开展便民服务。

2、鼓励物业企业结合实际组建专业化养老服务队伍

鼓励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养老服务专业人员队伍,加强岗前培训及定期培训。目前,不少物业已将养老融入物业服务内容。例如负责北岗新居的大连铁龙安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节日看望抗美援朝老兵,负责中华名城小区的大连中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业委会一起建立孤寡老人档案,组建服务队伍,在节日期间慰问老人。下一步,区住建局将加强宣传“物业+养老”,同时鼓励辖区物业企业在提供“养老服务”前做好培训以提升服务品质,提高居民满意度。

3、发展社区助老志愿服务

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加强与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的沟通合作,共同健全社区动员和参与机制,开展社区居民结对帮扶老年人志愿服务活动,以及敬老、助老、孝老主题教育和代际沟通活动,加强对老年人的精神关爱服务,为老年人参与社区生活搭建平台。例如大连白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白云街道共同举办帮困慰问等各类公益活动。与云峰社区签订共建协议,为白云街道辖区内孤寡老人提供上门维修服务,免费更换室内窗户玻璃,解决孤寡老人生活难题;为西岗区养老服务中心的老人们送去米、面等生活物资。

衷心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区旅居康产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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