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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关于加快建立0-3岁婴幼儿托育培训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建议的提案》第103035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时间:2024-07-25 15:17:20 来源:区卫生健康局 浏览次数:

张本良委员:

提出的《关于加快建立0-3岁婴幼儿托育培训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对本提案的办理概述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接到提案后,我局领导极为重视,及时召集并安排有关人员根据建议内容进行仔细分析和研究讨论,了解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主要工作和我区相关工作发展情况,责成业务科室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专人负责该提案的办理工作,及时联系您征询对提案的办理意见,最终形成答复意见。

二、对提案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建立健全托育管理体系”的答复

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标志着我国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正式启动,《指导意见》明确了卫生健康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分工合作的工作协调机制,要求各相关部门、群团组织和行业组织要密切合作,按照各自职责对婴幼儿照护服务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2020年,省政府和市政府分别以办公厅和办公室的名义印发了相关工作的《实施意见》。2021年,国家、省、市先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大连市实施<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办法》,对托育服务的相关法律责任予以规定,在法律法规层面对托育服务行业进行约束。

2020年大连市政府办出台的《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对婴幼儿照护行业未来五年发展目标,建立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体系、管理体系、保障体系等主要任务进行了谋划和具体规定。西岗区已按此文件要求分解“十四五”期间年度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指标,统筹推进规划布局和任务落实,并于2023年出台了《西岗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三年行动计划》,力求通过整合区域资源,逐步打造具有西岗特色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

(二)关于制定托育行业规范化的标准”的答复

自婴幼儿照护服务制度建立以来,国家有关部门已出台托育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托儿所建筑设计规范、托育机构消防安全指南、托育机构卫生评价、托育机构质量评估标准、托育从业人员职业行为准则、保育指导和机构负责人培训大纲、托育机构婴幼儿伤害预防指南、婴幼儿健康养育照护指南、婴幼儿喂养与营养指南等托育服务相关政策及指导性文件20余件,内容涵盖提案所提及的对托育机构场地、建筑面积、服务资质、人员配置、消防安全、卫生许可等进行规范要求的内容,具有统一的规范化行业标准。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决策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政策和规划的引导作用,积极推动构建促进普惠托育服务的供给体系、管理体系、政策保障体系和组织实施机制,全方位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文件1件;联合相关委办局出台文件6个,涉及内容包括备案监督管理、消防、普惠示范创建和纾困等;市委编办单独出台文件1个;市卫生健康委单独出台文件15个,涉及内容包括卫生保健、卫生评价、公示制度、疫情防控,职责分工、规范管理等。

《大连市托育机构登记备案与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对托育机构的监管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西岗区不断加强行业监管力度,严格执行登记备案制度、信息公示制度、评估制度,加强动态管理。围绕托育机构登记备案、设置标准及管理规范、消防安全、安全生产、传染病防控等方面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督促托育机构落实安全责任,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同时加强对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业务指导、咨询服务和监督检查,预防控制传染病,降低常见病的发病率,保障婴幼儿身心健康。

(三)关于“加强托育服务人员队伍建设”的答复

《大连市托育机构登记备案与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对托育机构工作人员职业资质、身体状况、遵纪守法情况均进行了明确规定,并要求各机构加强行业自律宣传和学习培训,提高托育机构对婴幼儿安全和健康负主体责任的认识。

市卫健委于2023年印发了《大连市托育机构负责人和保育人员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工作方案》,西岗区组织辖区托育机构符合条件的育婴员、保育员、机构负责人积极参与岗位培训提升计划,使参训人员通过培训能够进一步端正办托思想、规范不断增强管理能力,提高照护服务技能,努力提升托育机构服务管理水平。同时,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大连枫叶职业技术学院均在我区壹迪(大连)托育有限公司设立了实训教育基地,便于保育专业学生体验实训、积累经验,为我区托育服务行业提供人才储备。

市人社部门将育婴员、母婴护理等专业技能纳入政府补贴培训目录,西岗区劳动就业培训中心家庭服务业培训基地及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开设公益性女性生育与心理健康及育儿方面的培训服务,帮助有需求的人群掌握婴幼儿日常生活照料和护理的基础知识,提升婴幼儿照料技能。同时也面向有就业需求的人员开展母婴护理、产妇催乳、小儿推拿等技能培训,为托育服务机构培养关心爱护婴幼儿、具有科学育儿观、高度责任心和良好服务态度的高素质、专业化托育服务人员,助力托育服务从业人员队伍建设。

(四)关于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探索推进托育服务工作的答复

西岗区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和实施意见的精神和工作部署,不断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宣传、指导、监督和管理。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和宣传倡导。西岗区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全面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工作,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召集各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研究我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深入已进行注册的机构,宣传托育服务相关政策和法规标准规范,为计划开展托育服务的机构提供设置标准、行业标准、管理规范、卫生评价等专业咨询。二是建立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体系。西岗区鼓励和支持多种形式托育机构,我区现有托育机构3家,托幼一体化机构33家,合计提供托育托位1152个。先后组织5家机构争取国家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项目支持,西岗区阳光美嘉幼稚园服务设施项目于2020年获得专项资金20万元的支持。组织辖区托育机构参与省、市两级普惠示范性托育机构创建评选活动,保障我区1家市级普惠示范性托育机构建设补助资金到位。区教育局支持托幼一体化机构建设工作,鼓励现有幼儿园在符合审批班数,满足班额、生均面积标准等的前提下增设托班,新建配套幼儿园时落实托班的建设要求,满足开办托班的用房需求。三是建立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保障体系。积极落实托育服务税费优惠政策,免收托育服务增值税。区全部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均实行居民类价格。做好儿童健康服务工作,加强儿童保健门诊标准化、规范性建设和儿童公共卫生健康管理。持续推进适龄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工作,开展“4.25”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宣传活动。

 

 

 

                 大连市西岗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6月6日

 

 

 

 

 

 

 

 

 

 

 

 

 

 

抄送: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提案委

经办人姓名职务:都基澳  二级主任科员

联系电话 39619108(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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