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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协九届四次会议《关于加强批零市场及餐饮企业散装食品监管的提案》(第18号)答复意见

时间:2021-08-24 11:28:48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佟培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批零市场及餐饮企业散装食品监管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对提案的办理概述

在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中,一直把散装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安全监管作为行政执法的重点,实行高频率的重点监管和专项整治。近年来,我局结合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文明城市等工作,先后开展了“创城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熟食摊位规范化整治”“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店”等多次专项检查。在专项整治中,针对散装食品、食用农产品的标识、进货查验及记录、不安全食品退市、召回及处理等事项,先后多次约谈双兴商品城有限公司、新隆嘉、地利生鲜等重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加强培训、制作工作手册、食品安全公示板等方式方法,高频检查并“回头看”, 增加抽检频次,加强行政执法力度,加强散装食品、食用农产品索证索票、台账记录、储存环境管理检查,不断督导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

二、对提案建议的逐条答复

(一)加强对批发市场、零售商户的食用农产品及散装食品严格管控,结合日常食品安全风险等级监督检查、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及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对散装食品,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31621-2014)《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2018版)中相关规定,规范散装食品经营者在其散装食品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严格要求散装食品经营单位,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不安全食品(食品添加剂)退市、召回和处理制度及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严禁购进无合法来源或者不可追溯来源的散装食品和食品原料;同时,通过检查、培训等督导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做到销售的散装食品供应商证照资质、质量证明齐全可追溯。

(二)加强散装食品的保质期的管控。在日常食品安全风险等级监管及专项检查中加强监督检查,规范和指导做好散装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的标识、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食品,对于超过保质期食品及时下架处理;鼓励经营者尤其是中、大型超市设立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区,将临近保质期的食品集中这一区域进行销售等活动。同时,在检查中,对发现标注虚假保质期、生产日期及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销售者,将及时督导其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理。

(三)加强对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生产经营条件检查,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一直是监督检查和规范的重点。近几年,结合食品安全建设年、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等工作,开展了“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工作,针对7大型超市,新隆嘉、地利、国亿、普惠等生鲜超市开展了创建活动,对辖区内市场开展“西岗区熟食摊位规范化建设”工程,区局先后走访调研了双兴商品城等在内的11家农贸市场150户次熟食摊位,了解市场和经营者的实际经营需求,组织开办方管理人员、熟食摊位从业人员全员培训,免费制作食品存储展柜、食品安全公示板、提供食品安全自查、进货查验及记录等食品安全制度模板和手册对熟食摊位的散装食品标识、存储条件等方式方法对市场开办方及熟食摊位食品安全进行了检查和规范,已为全区11个市场、99家经营熟食摊位进行升级规范,并对其中57个展柜进行升级改造。通过上述工作,推动了大型超市、生鲜超市及市场做好散装食品防尘、防蝇等防护的标准。同时,对上述食品的标价,经过宣传指导,辖区业户基本能做到明码标价,下一步,结合日常检查,持续规范、指导经营者做好明码标价、收费公示,同时做好日常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测,处理好涉及价格监管方面的日常投诉工作,坚决打击哄抬物价、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四)加强对商超、生鲜超市及餐饮企业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的检查,重点是检查散装食品的进货查验及记录。在检查中,一方面根据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相关法律、标准及规范的调整等情况做好进货查验等相关食品安全制度建立的食品安全培训,指导企业及时建立和完善相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方面对食品安全自查、进货查验及记录、食品经营退市及召回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整理、编印了《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手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手册》《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手册》供商超、生鲜超市及餐饮企业食品从业人员参照使用。

(五)严格加强散装食品从业人员的管理。依据《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辽宁省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标准,督导直接入口从业人员取得合法有效健康证。同时,从2020年年初新冠疫情发生以来,我局严格按照省、市各级防指有关食品从业人员疫情防控要求,督导从事直接入口食品从业人员要佩戴口罩、戴一次性手套,建立从业人员体温检测、身体症状检查等检查措施及相关记录等严格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对从业进口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要按市防指做好核酸检测等,严格按照大连市防指的“1+3+8+1+1”体系文件要求督导企业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同时,通过微信工作群将最新的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指南及规范发给相关企业,开展“社区食品安全及疫情防控宣传教育活动”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向社区居民及辖区企业发放宣传手册,包括食品安全知识、保健食品相关常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等内容。

(六)在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工作上,根据上级制度的相关办法及措施进行实施,对于收到到有关食品安全的举报信息,已被查实符合要求的,我们将按照《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及区食安办有关要求及时给予奖励。根据《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可依据本办法,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药品举报奖励办法,对奖励的决定、审批、发放程序等作出具体规定,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财政部备案,区局无权限制定相关奖励具体细则。

                         

 

                      大连市西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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