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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对闲置房屋优化配置,解决社区办公活动用房 紧缺问题建议》第21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时间:2023-10-10 13:49:38 来源:西岗区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赵明代表:

您提出的“西岗区闲置房屋优化配置,解决社区办公、活动用房紧缺问题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对本建议的办理概述

首先对您关心和支持我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表示感谢!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区财政局、机关事务局高度重视社区办公服务和活动用房工作,积极配合民政局、各街道解决社区办公用房难题。目前,社区用房主要通过筹资新建、开发配建、改扩建、驻区单位援助、调剂置换等方式解决;功能包括社区办公、矛盾调解、党员服务中心、居民议事中心、文化活动中心、阅览室以及社区养老和老年服务中心等公益性服务场所。我局对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给社区工作减负的建议高度重视,为此召开了专题研讨会,并结合各级领导指示,对办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相关科室按照局内制定的办理任务分解正在开展相应工作。

二、我区社区办公服务和活动用房情况

完善社区公用用房,有利于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有利于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有利于促进城市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满足居民多样化的服务需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我区目前共有49个社区,按照省市统一要求,社区办公服务用房面积最低要达到400平米以上标准。近些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区财政的大力支持下,区民政局会同各街道,采用购买、还建、租赁等各种方式,不断改善社区办公服务环境,取得了良好成效。社区租赁办公服务用房的前提主要是因为面积不达标与进一步改善办公服务环境。需要租赁时,首先由街道、社区积极寻找房源,房源一般在社区管辖范围内,寻找到合适房源后,与出租方确定基准承租价格,再知会区民政局,由区民政局报请分管区领导,分管区领导会同区民政局与街道进行实地考察,经区政府专题会议和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后,由街道与出租方签署出租承租协议。每年由区民政局按照时间节点统一向区财政局申请承租资金。区财政局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高度重视社区办公服务和活动用房工作。按照辽宁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由本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规划、权属、调剂、使用监管、处置、维修等;财政部门负责预算安排指导开展资产管理等。文件精神,区财政局会同我局对5个街道,49个社区进行了现场摸底调查,积极沟通相关部门,基本解决社区办公用房难题,为完善社区用房功能提供保障。

三、对所提“政府统计闲置不动产数量”建议的答复

西岗区民政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积极配合财政局、机关事务局,尽最大努力做好我区闲置不动产的统计工作。区机关事务局严格按照《辽宁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规定,积极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部署,以我区办公用房管理工作达到规范化、可视化、信息化为目标,大力推进我区办公用房资源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使用。结合人员编制情况、办公与业务需要等,优化办公用房布局,分组进行了办公用房的实地踏勘,全面梳理、记录、复核房屋坐落位置、面积、结构及使用情况,具备条件的逐步推进集中或者相对集中办公,共用配套附属设施。下一步,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将密切配合,提高我区办公用房的承载率,提高现有办公用房的利用率。

四、对所提“充分利用闲置楼房”建议的答复

局将按照规定,在征求区委区政府、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意见后,我区的闲置并符合要求的房源,用于社区办公服务和活动用房对符合开展社区活动的闲置房源转为社区活动公益场所,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与幸福指数,从而释放更多的基层治理效能,避免浪费节约公共资源。区财政部门将按照有关工作方案的要求,并根据年度预算安排及财力情况开展相关工作。

 

经办人姓名职务:张铁军 四级调研员  

联系电话:83610245

 

 

 

 

西岗区民政局

2023年6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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