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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20 16:41:52 来源:区教育局 浏览次数: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中小学教师餐费补助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对本建议的办理概述
收到丛澍代表的建议后,教育局积极与代表进行沟通,就建议内容所涉及的具体情况做了解释。在此基础上,教育局还主动与区财政局相关科室联系,沟通解决该建议内容的可行性。
二、对所提建议的答复
关于公务员与事业单位人员餐费的标准问题。经了解市内四个区都没有出台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餐费标准的政策或文件,我区现行公务员餐费标准(17元/人/天)和教师餐费标准(15元/人/天,丛澍代表建议中所述14元/人/天为笔误)已实行多年,进一步上调餐费标准尚无政策依据,所以财政部门目前暂时没有提高公务员及教师餐费标准的计划。另外,从现实情况看,市内其他区中,除中山区教师与公务员餐费均已达到20元/人/天的标准外,沙区的公务员与教师餐费标准均为15元/人/天,甘区公务员标准为20元/人/天,教师标准为10元/人/天(该区已准备将教师餐费标准提到15元/人/天)。我区教师餐费标准在市内四个主城区中处于中等水平。
下一步教育局会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待条件成熟,将教师餐费标准与公务员餐费标准拉齐,以更好体现政府对教师的重视与关怀。
关于为承担课后服务的老师提供晚餐问题。大连市教育局、大连市财政局和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1年9月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大连市中小学课后服务费发放工作的通知》,其中有“课后服务费所需经费由学校的课后服务收费解决”的规定,但没有提出为老师提供晚餐的要求,所以由财政经费为承担课后服务的老师提供晚餐也没有政策依据。
大连市西岗区教育局
2022年4月26日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区政府办公室
经办人姓名职务:林涛科室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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