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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利用学校体育场馆提升市民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占有率的建议》(第35号)答复意见

时间:2021-08-27 11:34:22 来源:区政府办 浏览次数:

信息公开属性:可以公开

  果:A.已经解决

 

 

 

 

 

西政办发〔202117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对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35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陶国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利用学校体育场馆提升市民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占有率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对本建议的办理概述 

收到建议后,区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区教育局认真研究办理区教育局第一时间召开专门会议对本建议迫切性和重要意义进行研究,结合相关文件进行分析研判,确定可行性

二、对所提建议的答复 

建议提出的三点关于“开放学校场馆的益处与优势”及四点“风险管控”建议实际客观、科学严谨。在新冠疫情出现之前,依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连市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大政办发〔2012〕116号)要求,西岗区进一步推进《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落实2018年大连市政府承诺“将全市公办初中、小学操场100%对社会开放”重点民生工程项目,更好的满足广大群众健身活动需求。

目前受疫情影响,2021年3月25日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大连市教育局《转发<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的通知》(大卫发〔2021〕95号)文件(大卫发〔2021〕95号)文件,要求加强学校管理,全面把控所有进出通道,实行校园相对封闭管理,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师生员工进校门需核验身份并监测体温(具体详见附件)。

我区将持续关注上级关于校园管理的相关文件要求,待相关校园封闭管理要求解除后,将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研判,积极推进校园体育场馆的对外开放建议,为加快体育强国建设,促进全民健身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目前,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也存在如下问题:一是开放期间,由于进入校园的居民爱好不一样,各种锻炼活动交织在一起,很容易互相干扰、造成伤害,居民出现意外伤害无法划定责任。二是有些居民携自家宠物进校园,留下粪便垃圾等,对学校的教育教学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下一步如学校体育场馆继续开放,我区将积极组织各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各司其职,解决现存问题,做好学校体育场馆开放管理工作,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健身需求。

 

附件《转发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通知》(大卫202195号)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617

 

经办人姓名职务:宋立艳 安全体育卫生科科长

联系电话:83689402   


抄送:区人大人事代表工委。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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