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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的合法主体及依据咨询

提交时间: 2024-10-23

信件内容: 1、请问住建部门,街道是否可以代行业委会职责,代替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协议或基础保障协议?如果可以,所有的依据和手续流程、前提具体都是什么? 2、大住建【2022】79号文件,《大连市物业管理全覆盖推进落实全覆盖》,是否赋于了街道超越国家和辽宁省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街道直接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协议或基础保障协议的合法权利。 3、基础保障协议内容,是否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据? 4、街道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基础保障协议,是否需要在住建部门的指导下和得到批准与报备,此问题答案和依据都是什么?

回复内容

回复部门: 政府

回复时间: 2024-11-04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后,我区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对您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经核实:

(一)基础保障服务协议的签订主体

依据《大连市物业管理全覆盖推进落实全覆盖》大住建发〔2022〕79号(以下简称“《方案》”)工作步骤,实施基础保障服务模式的小区,街道办事处与原管房单位、国有物业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签订基本保障服务协议。

(二)基础保障服务协议的签订依据

《方案》由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并印发。因此,诉求人反映的“《大连市物业管理全覆盖推进落实全覆盖》,是否赋予了街道超越国家和辽宁省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街道直接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协议或基础保障服务协议的合法权利。”应向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

(三)基础保障服务协议内容的法律依据

《方案》及其附件《基础保障服务协议》(示范文本)由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并印发。诉求人反映的“基础保障服务协议法律依据”应向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

(四)住建部门指导街道签订基础保障服务协议的依据

依据《方案》指导思想,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由政府统一领导、行业主管部门业务指导、属地街道具体负责、社区协助落实。同时,基础保障服务协议签订主体为街道与物业企业,没有相关规定要求需要得到区住建局批准,没有相关规定要向区住建局报备。

详细情况已通过电话与您沟通说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欢迎您继续留言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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